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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五条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6.27”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06-12-20 0:00:00 阅读:663次 来源:
     6月27日,国务院召开深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在玉林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黄铭福副市长、市政府莫荣新副秘书长和市发改委、经委、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化局、卫生局、广电局、体育局、工商局、林业局、质监局、安监局、旅游局、人防办、玉林车务段等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相关分会场参加了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黄铭福副市长就地召集公安局郭雄副局长、消防支队领导布置《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会议精神贯彻工作。
    黄铭福副市长要求,一是组织各级领导、各部门认真学习《意见》,领会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对消防工作的认识;二是认真制定加强消防工作的措施,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进一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大的问题;三是要按照周永康同志提出的”火灾隐患不增新量、逐步减少存量”的要求严格抓好落实,消防部门要严格执法,其他部门都要将消防是否合格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确保玉林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四是结合本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玉林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的措施,要求突出重点,明确今明两年要完成的工作,要充分结合玉林实际,做到切实可行,要一件一件抓落实,初稿交政府办组织相关部门讨论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五是做好相关准备,待自治区政府意见出台后,市政府再召开专题会议统一部署全市消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罗玉彬)
 

(网络编辑:张希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