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8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三章 消防组织
    第四章 灭火救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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