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自治区消防总队<关于打击不法分子以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或领导名义推销书籍物品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6-5 15:44:55 阅读:次 来源: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

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现将自治区消防总队下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查看附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以防上当受骗。遇到此类问题请立即向我支队反馈,联系电话:13977586189或2690928(24小时值班)。

                                                                                                      2009年6月5日

附件:

关于打击不法分子以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或领导名义推销书籍物品的通知

 

各市消防支队,总队教导大队:

近来,梧州等市支队陆续接到社会群众反映,有人以各级公安消防机构或领导名义,采取邮寄或电话的形式强行向社会单位、场所推销消防方面书籍事件,并对一些不配合购买书籍的社会单位以恶言威胁,在社会上影响十分恶劣,直接影响到消防部队的形象。经查,这是不法分子冒充公安消防机构或领导名义实施诈骗的违法行为。部消防局和总队就此类问题已多次向各地发出通知提出处理意见,现再作如下通知:

一、总队再次重申,总队领导和机关干部从不推销消防书籍、物品。总队要求各地购买有关消防书籍、物品的,将在总队内网网页上发出通知,以正式文件为准。

二、今后,凡接到群众反映有不法分子冒充总队或者总队领导、机关干部推销书籍、物品的,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联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以维护公安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

三、凡发现有以消防机构或领导名义进行诈骗的,各有关支队要立即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向社会单位发出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告知社会群众如再次遇到有以消防机构或领导名义进行推销书籍或其他消防诈骗行为的,请及时与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共同打击消防诈骗违法行为。

四、各地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积极深入到不法分子企图诈骗或已实施诈骗的社会单位、场所进行解释,向社会单位和人民群众讲解不法分子经常采用的消防诈骗手法,以防更多的单位、人员上当受骗,进一步消除负面影响,切实维护消防部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