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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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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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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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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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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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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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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防
管
理
数
字
化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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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当全面应用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开发的社会单位数字化消防监督服务管理系统实施消防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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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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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安装使用的,不得分;未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人员的,每少一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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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查看,查阅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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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当建立《系统管理及应用规定》和《系统管理员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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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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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系统管理及应用规定》和《系统管理员工作职责》的,每少一项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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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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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当应用该系统平台建立健全动态消防电子档案,接收公安消防机构与单位之间的通知公告,加强与公安消防机构的互动交流,实现单位防火档案数据和报表上传、网上申报、在线咨询、在线投诉等,强化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数字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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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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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动态消防电子档案的,扣5分,内容不健全的,视情况扣1-3分;未将消防电子档案上传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扣2分;未按时上报月报、季报、年报等报表的,每少一次扣0.5分;未及时在线接收消防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的,每少一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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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系统查看,查阅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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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半年应用该系统平台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管理自我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公安消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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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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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的,不得分;开展频次不足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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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系统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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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及专(兼)职消防人员,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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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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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扣1分;未明确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及专(兼)职消防人员的,扣1分;签订的责任状每缺少1人次扣1分,职责每少一级或一个岗位扣1分,抽查提问中,发现不了解自身岗位职责的,每人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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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文件资料,抽查提问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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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防
管
理
数
字
化
(50分)
消
防
管
理
数
字
化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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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内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实施,同时建立相应档案并记录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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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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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或未公布执行的不得分;每少一项或不完善的,扣1分;未建立档案,每缺少一项扣1分,记录不全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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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系统查看,查阅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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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确定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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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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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定的,不得分;未设置防火标志的,每个部位扣0.1分;未确定专人负责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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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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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管理以下事项:(1)用火管理;(2)用电管理;(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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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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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三项的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的,不得分;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违章动火,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动火的,不得分;发现其它违章行为的,每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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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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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消防重点单位严格执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属公众聚集场所的,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在巡查中,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并做好记录,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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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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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巡查制度并开展巡查工作的,不得分;巡查制度不完善的,扣1分;无巡查记录扣2分;记录无巡查人员、主管人员签名的扣1分;巡查频次不合要求的扣1分;发现火灾危险、违章行为未及时处置或报告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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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系统查看,查阅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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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进行防火检查,检查内容按照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执行。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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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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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检查制度并开展检查工作的,不得分;检查制度不完善的,扣1分;无检查记录扣2分;记录无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名的扣1分;检查频次不合要求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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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系统查看,查阅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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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可以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相关情况要有记录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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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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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可以当场改正的隐患而未督促落实整改,或没有相应记录的,每处扣0.1分;现场检查中,发现可以当场改正隐患的,每处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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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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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做好以下工作:(1)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2)确定整改措施、期限、责任人,并落实资金;(3)整改期间落实防范措施;(4)隐患整改完毕,报送整改记录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并存档;(5)自身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由单位提出方案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并送公安消防部门备案;(6)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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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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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发现的隐患(包括已整改和未整改),未达前5项要求之一的,每处扣1分,未达第6项要求的,每次扣1分;现场检查发现应当限期改正的隐患的,每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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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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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演练一次。发生火灾时,报警、扑救、疏散人员处置得当。火灾后,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原因,核定损失,查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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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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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预案的不得分;预案内容不齐全的扣1分;未按时组织演练的,扣2分;发生火灾时,报警、扑救、疏散人员处置不当的,每次扣2分;其它每违反一项,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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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文件资料,抽查提问2-3人,现场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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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防
管
理
数
字
化
(50分)
消
防
设
施
完
好
化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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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下列消防设施检查、管理工作:(1)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与具有维修保养资格的企业签订《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2)按规定定期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3)按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并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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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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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并开展管理工作的或未按期限进行检测、维护的,不得分;制度不完善的,扣1分;无相关记录和资料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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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查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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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1)安全出口数量、疏散通道宽度、距离及疏散门的开启方向符合要求;(2)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分隔,公共区域的外窗、通道不得设置影响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障碍物);(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4)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符合要求,完整好用;(5)常闭式防火门保持常闭状态,并落实责任制:(6)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应当安装推闩式疏散门、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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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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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前2项要求之一的,不得分;未达第3-6项要求的,每处扣1分;现场检查发现应当限期改正的隐患的,每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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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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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应对所有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进行检查一次,确保畅通。每周应进行防火门的开关、防火卷帘的升降、应急灯的指示和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及供电情况检查,确保指示标志指示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一致并完好有效。每半年应对防火门的铰链、闭门器及防火卷帘的轨道、卷门机轴进行润滑保养。每年应对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进行功能和安全性检查,并进行充放电试验,保证亮度不低于0.5LX。各项检查应记录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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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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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并开展管理工作的或未按期限进行检测、维护的,不得分;制度不完善的,扣1分;无相关记录和资料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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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系统查看,查阅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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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技术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控制室,其他单位应设值班室;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应设可直接拨打“119”报警电话及单位通讯联络,并在醒目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火灾处置程序》和《消防应急组织机构》。消防控制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班,每班不应少于2人,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消防控制室操作(值班)人员应经常对消防控制室设备及通讯器材等进行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并记录齐全,确保消防设施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消防控制室(值班室)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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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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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设置的,不得分;未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室)火灾处置程序》和《消防应急组织机构》的,每缺一个扣1分;消防控制室未设专人值班的,扣2分;无相关记录和资料的扣2分,记录不齐全的扣1分;现场检查发现值班人员脱岗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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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查阅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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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防
标
识
标
准
化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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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出入口附近、消防车道、防火间距等位置应分别设置下列标识:(1)总平面布局标识;(2)消防车道标识;(3)防火间距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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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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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置的,每缺一项扣1分;内容不全、尺寸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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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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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所在位置应设置下列标识:(1)认知标识;(2)操作使用标识;(3)设施警示标识;(4)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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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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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置的,不得分;内容不全、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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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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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设置下列消防安全疏散标识:(1)疏散指示标识;(2)疏散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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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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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置的,不得分;内容不全、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或指示方向错误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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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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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场所应设置下列标识:(1)消防安全警示标识;(2)消防安全管理规程标识;(3)危险设施操作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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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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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置的,不得分;内容不全、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或标识不清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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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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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在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生产岗位应当设置下列消防宣传标识:(1)消防安全法规标识;(2)消防职责制度标识;(3)消防安全常识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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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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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设置的,不得分;内容不全、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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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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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加强对消防标识的维护管理,如有破损、模糊、缺失的,应及时更换、翻新。消防设施器材标识需要标明维护责任人、检查维护时间的,维护责任人变更及每次检查维护后,应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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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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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标识有破损、模糊、缺失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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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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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防
知
识
普
及
化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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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1)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至少每年培训一次;(2)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培训至少每半年一次;(3)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4)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消防常识;(5)学校、幼儿园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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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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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至(3)项中,任一项未开展培训的不得分,频次不合要求的扣1分,培训内容每缺少一方面扣0.5分,未经培训的或现场抽查提问中发现不熟悉培训内容的,每人次扣0.5分;第(4)、(5)项未达要求的,每项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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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文件资料,抽查提问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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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上述第(3)项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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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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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消防培训的,每人次扣0.5分;未持证上岗的,每人次扣0.5分;现场抽查提问中发现不熟悉相关消防知识的,每人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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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文件资料,抽查提问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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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防
知
识
普
及
化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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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熟悉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岗位职责,掌握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岗位检查制度,开展班前、班后防火检查,及时发现以下火灾隐患:(1)在禁火区违章使用明火或者吸烟的;(2)疏散通道堵塞或安全出口锁闭的;(3)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的;(4)灭火器被遮挡、移位的;(5)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6)违章拉接电线或大功率电器未及时切断电源的;(7)违章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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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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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抽查提问中发现不熟悉相关消防知识的,每人次扣1分。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发现应当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每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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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抽查提问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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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熟练掌握火灾处置程序,掌握灭火器、消火栓、消防卷盘、火灾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掌握处置初起火灾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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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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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熟悉掌握的,每人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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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提问2-3人,并操作演练灭火器、消火栓、消防卷盘、火灾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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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能够熟练掌握火场逃生自救技能,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还应熟练掌握组织引导在场群众安全疏散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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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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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提问中不熟悉最近的安全出口、疏散设施、逃生方法及注意事项的,每人次扣1分,在现场演练中,人员密集场所员工不熟练掌握组织引导在场群众安全疏散技能,每发现一处失误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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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演练,抽查提问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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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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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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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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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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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等级:90分(含本数,下同)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达标,不足80分为不达标;
2、一票否决:考评年度内,单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总评为不达标;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逾期不改正的、发生亡人火灾的或存在其它重大消防方面问题的,不能评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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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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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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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验收考评中,对照内容及标准,发现单位的消防工作是无须涉及某项内容时,不从标准分中扣分;2、每个项目的标准分扣完即止,不实行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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