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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
发布时间:2009-6-29 8:58:25 阅读:次 来源: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

关于做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消防局《关于深入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公消[2008]548号)以及自治区消防总队《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及考评细则的通知》(桂公消〔200989号)要求,进一步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现确定8家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玉林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试点单位,请各单位按照有关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支队将在年底前按照考核细则对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进行考核评价,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单位年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达标考评的重要内容。

此通知

 

附件:1.玉林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试点单位名单

 

 

 

 

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四

 

 

 

 

(联系人:黄毅强      联系电话:13877582886

 

 

 

 

附件1

玉林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试点单位名单

 

一、公众聚集场所(5个)

玉林金城商厦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百货美家园商业广场

玉林市丽晶国际大酒店

玉林市意景宾馆

玉林工业品服装市场

二、医院和学校(2个)

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

玉林师范学院

三、工矿企业(1个)

燕京啤酒(玉林)有限公司